Q_ZTE 02-2020BE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系统Q/ZTE 长兴贝斯德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TE 02—2020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系统 2020- 01- 05 发布 2020- 03- 12 实施 长兴贝斯德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ZTE 02—2020 前 言 本标准由长兴贝斯德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兴贝斯德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钦炳华 周伟 杨荣慧 宋建英。 I Q/ZTE 02—2020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及系统材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及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 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用于外墙内保温的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及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 33/T 1054-2016 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及系统技术规程 JG/T 157 建筑外墙用腻子 JC/T 298 建筑室内用腻子 JC/T 547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JC/T 1004 陶瓷墙地砖填缝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保温工程 对建筑物围护结构所进行的节能保温设计、施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已完成的工程实体。 3.2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系统 由BE界面砂浆、BE微晶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及饰面层组成的外墙内保温系统。 3.3 基层墙体 建筑物中起承重或围护作用的混凝土墙体或各种砌体墙体。 3.4 界面砂浆 用于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3.5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 以微晶无机为保温材料、以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为主要胶结料并掺加高分子聚合物及其他功能性添 加剂而制成的建筑保温干粉砂浆。 3.6 建筑外墙及室内用的腻子 1 Q/ZTE 10—2020 涂饰工程前,施涂于保温系统上,以找平和防裂为目的的表面处理材料。 3.7 陶瓷墙地砖粘结剂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石英砂,外加剂及填料,按一定质量比混合搅拌均匀制成的胶粘剂。 3.8 陶瓷墙地砖填缝剂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石英砂,助剂复配而成的瓷砖填缝剂。 3.9 要求单组分砂浆 除水外,现场不得再添加其它材料的砂浆。 4 4.1 系统的要求 保温系统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同时系统内的各个面层之间应具有变形协 调的能力;应能长期承受自重和饰面层质量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系统所采用的砂浆均应为单组份砂浆。 BE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系统的性能要求 项 目 要 求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 级;建筑物 抗冲击性 二层以上墙面等不易受碰撞部位,3J 级。 涂料饰面经80 次(70℃)-淋水(15℃)和5 次加热(50℃) -冷冻(-20℃)循环后不得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面砖饰面 经80 次(70℃)-淋水(15℃)和30 次加热(50℃)-冷冻(-20℃) 耐候性 循环后不得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抗裂层和保温层的拉伸粘 结强度BE-I 型微晶砂浆不得小于0.15MPa,BE-II 型微晶砂浆 不得小于0.25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 吸水量(在水中浸泡1h) ≤1000g/m2 平均值不得小于0.4MPa,可有一个试样粘结强度小于0.4MPa, 饰面砖与抗裂层粘结强度 但不应小于0.3MPa。 2 水蒸气湿流密度 不得小于0.85g/ (m ·h) 热阻 符合设计要求。 注:本系统应用于外墙内保温及分户墙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和楼地面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分别见DB 33/T 1054中的附录 C,对于这两个系统不作耐候性、抗风荷载性能要求。 4.2 材料的要求 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及良好的防火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具备防 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保温系统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4.2.1 界面砂浆 应符合表2的要求。 2 Q/ZTE 02—2020 表2 BE 界面砂浆的性能要求 项目 单位 要求 拉伸粘结强度 原强度 MPa ≥0.9 浸水 MPa ≥0.7 可操作时间 h 1.5~4.0 4.2.2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 按干密度可分为 I型、II型、III型。应符合表3 的要求。 表3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的性能要求 性 能 要 求 项 目 单位 1 型 II 型 III 型 外观质量 — 外观应为均匀、干燥无结块的颗粒状混合物 干密度 kg/m3 ≤480 ≤580 ≤650 抗压强度 MPa ≥1.5 ≥3.0 ≥4.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0.20 ≥0.40 ≥0.40 导热系数 W/ (m·K) ≤0.070 ≤0.085 ≤0.100 稠度保留率 % ≥60 ≥60 ≥80 (1h) 软化系数 % ≥0.6 ≥0.6 ≥0.7 体积吸水率 (8h) ≤20 ≤20 ≤25 线 抗 抗压强度 % ≤20 冻 损失率 性 质量损失 2 % ≤5 能 率 石棉含量 — 不含石棉纤维 放射性 — 同时满足IRa ≤1.0 和I ≤1.0 Ra γ 分层度 — 加水后拌合物的分层度应不大于20 ㎜ 燃烧性能 — A 级 4.2.3 抗裂砂浆 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4 抗裂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单位 性能指标 可操作时间 h ≥1. 5 原拉伸粘结强度 MPa ≥0.7 浸水拉伸粘结强度 MPa ≥0. 5 透水性(24h) mL ≤2. 5 压折比 一 ≤3. 0 抗渗压力 MPa ≥1. 0 3 Q/ZTE 10—2020 4.2.4 耐碱网布 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耐碱网布的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网孔中心距 mm 5-8 单位面积质量 g/m² ≥130 拉伸断裂强力(经、纬向) N/50mm ≥1000 断裂伸长率(经、纬向) % ≤5.0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 % ≥75 氧化锆、氧化钛含量 ZrO2含量为(14.5±0.8)%,TiO2含量为(6 0± 0.5)%;或ZrO2和TiO2的合量≥19.2%,同时Zr02 含量≥13.7%;或ZrO2含量≥16.0% 可燃物含量 % ≥12 4.2.5 建筑外墙及室内用腻子 应符合JG/T157和JG/T298的规定 4.2.6 保温系统外饰面砖 应采用粘贴面带有燕尾槽的产品并不得带有脱模剂。其性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外, 还应满足表4的要求。 表6 饰面砖的性能要求 项 目 单 位 性 能 要 求 单块面积 cm ≤150 尺寸 厚度 mm ≤7.0 单位面积质量 kg/m2 ≤20 吸水率 % 0.5-.06 抗冻性 — 10次冻融循环无破坏 4.2.7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应符合JC/T 547的规定。 4.2.8 陶瓷墙地砖填缝剂 应符合JC/T 1004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4 Q/ZTE 02—2020 5.1 试验环境 标准试验环境为空气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在非标准试验环境下试验时,应记 录温度和相对湿度。 5.2 无机(微晶)保温砂浆系统 系统性能按DB33/T1054-2016中附录A中A2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界面砂浆 按DB33/T1054-2016中附录A中A3规定执行。 5.4 BE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 按DB33/T1054-2016中附录A中A4规定执行。 5.5 抗裂砂浆 按DB33/T1054-2016中附录A中A5规定执行。 5.6 建筑外墙及室内用腻子 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柔性或弹性建筑外墙用腻子,按JG/T157规定执行;外墙内保温和内墙保温 系统采用的腻子按JG/T298规定执行。 5.7 陶瓷墙地砖粘结剂和陶瓷墙地砖填缝剂 按JG/T 547和JG/T 1004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材料的检验 6.1.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1 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可按表7 执行。 表7 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出厂检验项目 材料名称 出厂检验项目 界面砂浆 原拉伸粘结强度、可操作时间 微晶无机保温砂浆 干密度、抗压强度 抗裂砂浆 原拉伸粘结强度、浸水粘结强度、压折比、可操作时间 耐碱网布 单位质量面积、拉伸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耐碱保留率 柔性耐水腻子 容器中的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 陶瓷墙地砖粘结剂 原拉伸粘结强度、晾置时间 陶瓷墙地砖填缝剂 标准实验条件下抗折强度及抗压强度、吸水量 5 Q/ZTE 10—2020 6.1.1.2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1.2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6.1.2.1 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粉状材料100t 为一批,不足一批以一批计。每一批任抽 10 袋,从每袋中分别取试样不少于500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1.5倍的试样为检 验样. 6.1.2.2 其他材料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6.1.3 判定规则 若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 规定时,则判定为不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应对同一批产品进行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 如该项指标仍有一个样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若复检项目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技术指标,则判定为合 格。 7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7.1 包装 包装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时应采用具有防潮能力的包装袋。 7.2 标志 在包装袋上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中应标明:产品标记、生产者名称及详细地址、产品的数量、生 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等标志。 7.3 运输与贮存 建筑保温砂浆在运输及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避免重压。贮存应在干燥通风的库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GB T 32610-2016_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_高清版_可检索.pdf